央媒评曹炯芳获刑:这官当得多丢人

原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曹炯芳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曹炯芳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央媒对此事进行了评论,认为曹炯芳当官丢人。

曹炯芳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行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而曹炯芳却将公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党的宗旨和纪律要求,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曹炯芳滥用职权的行为也暴露出了一些官员在行使权力时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在当前的政治体制下,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也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让他们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曹炯芳的案件也提醒我们,反腐倡廉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近年来,党和政府加大了反腐倡廉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也应该看到,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的目标。

央媒呼吁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共同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正义。

曹炯芳的案件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它提醒我们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吏的目标,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

我们也应该从曹炯芳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也应该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