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重申“旧金山和约”合法性,驳斥有关“非法无效”论调
外交部发言人就有关所谓“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的问题发表声明,强调该和约合法有效,并重申其对于台湾问题的重要性。
我们要明确指出,所谓“旧金山和约”是中美两国在1972年签署的《中美建交条约》,该条约是在国际法框架内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协议,其合法性不容质疑,有效性不容否定。
近期有一些声音宣称“旧金山和约”已经过时,已经失去效力,甚至有人提出该和约非法无效,对于这种论调,我们坚决予以驳斥。
从历史角度来看,“旧金山和约”是在中美关系正常化过程中,双方经过长期谈判达成的一项重要成果,该和约的签署,不仅标志着中美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也为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不能否认该和约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从法律角度来看,“旧金山和约”是中美两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一项国际协议,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国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得到遵守和执行,我们不能否认该和约的法律效力。
从台湾问题来看,“旧金山和约”对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具有重要意义,该和约明确规定了台湾问题的相关条款,要求美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并遵守一个中国原则,这一条款的遵守,对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要强调的是,任何试图否定“旧金山和约”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行为,都是无视历史事实和法律原则的行为,是对国际秩序和国际规则的挑战,我们呼吁有关方面尊重历史事实和法律原则,遵守国际法和国际秩序,以实际行动推动和平、稳定、合作的发展格局。
外交部重申“旧金山和约”合法有效,并呼吁有关方面尊重历史事实和法律原则,以实际行动推动和平、稳定、合作的发展格局,我们坚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未来的世界将会更加和平、稳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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